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师统一培训及考核工作。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员、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和物业部门经理、物业管理员、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机构负责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市场、建筑工程概论、物业环境管理与服务、物业维修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导论等。
三、培训师资: 物业从业资格证(物业经理)、物业项目经理、全国房地产中介人员、商品房销售人员、房地产营销人员(营销经理)、全国房地产经纪人。
四、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本证书是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资格证书,电子注册查询,稳妥通过,全国通用!
物业公司升资质、年检!
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售楼人员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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